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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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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强 古田  发布时间:2010-08-03 14:16:10 打印 字号: | |
  2010年7月23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到城关镇迎瑞村,公开审理刘某诉黄某、余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受到了当地政府、群众、当事人的好评。

  由于该案影响较大,当地群众对法院深入事发地公开审理案件极感兴趣,许多村民纷纷放下农活,顶着炎炎烈日,积极参与旁听庭审,对法院方便当事人诉讼与公开办案行为高度赞扬,原、被告更是如此。原告在发表代理意见时称:“感谢法院对此次事件的重视与关心,指派法官到我村审理此案,将案件审理过程公开,更是让我亲自感受到了看得见的公平与正义。” 

  城关镇政法委副书记杨俩保积极组织筹划庭审前后工作,并旁听了庭审。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