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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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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峰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1-03-11 16:03:26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在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平江法院的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湘的带领下,到平江县人民公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宣传森林效益,达到动员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目的。

  上午8点,干警们在法院审判大楼前集合,领取锄头、铁锹等工具后,冒着小雨来到人民公园的后山,立即投入到热火朝天的劳动中。干警们在荒草丛生的山头掘开一个个土坑,栽下一株株幼苗,为光秃的山岗点缀了一片绿色。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