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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寻医却起贪念 盗窃商店终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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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峰  发布时间:2013-03-28 08:35:45 打印 字号: | |
  一名甲亢病人,千里迢迢从湘潭市赶到岳阳市平江县寻医治病,未果后却在当地盗窃了一家商店,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刘某是湘潭市雨湖区人,曾于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因为身患甲亢,2012年10月22日,她从湘潭市坐车到平江县向家镇,找寻治疗甲亢的地方医生。下午3时许,寻医未果的刘某在街上闲逛时,见财起意,潜入某家居超市内,将被害人易某存放在店内衣柜中的现金7100元盗走。得手后,刘某乘坐摩的离开向家镇,在汨罗市李家?F附近被闻讯赶来的被害人抓获。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还给受害人。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