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法院根据省、市法院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在全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做到“五明确、五到位”,确保干警在活动中自主自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到位。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整个清退活动。
二是明确清退范围,涉卡行业到位。此次清退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购物、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人,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三是明确清退时限,规定动作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即7月31日前完成宣传、排查、清退报告等规定动作。
四是明确清退方式,自查填报到位。该院主要采取自查方式进行,符合清退对象的133名干警认真结合清退范围进行了自查。经查该院干警无持有现象,及时填报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五是明确责任追究,违规问责到位。该院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了清退卡举报电话,如在清退工作中隐瞒不退不报或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严格进行问责。在此期间,该院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真正实现了“零持有,零报告,零容忍”,通过清退活动,纠正了“奢靡享乐”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真正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清廉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