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法院南江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黄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邹某人民币12.8万元。一笔多年的债务通过南江法庭法官三次约谈“老赖”终于得以偿还。
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具有一定程度的履行能力,且有执行和解意愿,但又并不愿意全部履行。于是,该庭法官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在充分掌握被告的心理预期后,通过深入调查被告的经济情况,连续三天前往被告家中执行案件,给被告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三次约谈原告,告知被告的履行能力和执行和解意愿,终于促成了原、被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被告事后道出了自己的心声,自己欠债后,天天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生活很不安宁。但是自己确实没有能力全部还款,原来以为关手机、不接电话,出外躲躲就没事了。直到法院几次前往家中执行,才知晓事情的严重性,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自己也非常忏悔,并表示今后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也希望其他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