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为县域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精神,根据县法院工作的需要,经省高院政治部、市中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办批准,2014年县法院从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选调1名优秀审判人员、1名法警充实到平江县法院相关业务庭室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人数
选调范围:全县行政机关具有司法资格或警官证,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选调人数及职位:共2人,其中审判人员1人、法警1人。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 具有司法资格或警官证,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六)近2年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同意报名证明
3、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由选调机关在报名时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 1 月13 日至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平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五、面试
由县委组织、编制部门,县法院政治部及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联合考核组按照相关要求对每位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上级法院、县委组织、编制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民法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平江县人民法院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