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月22日下午三时许,平江县人民法院瓮江法庭干警在执行压力大、执行环境复杂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自审自执行动,以“抓重点、速出击、立威信”为方针,采取果断行动,将回家过年的被执行人陈某抓获,并对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处以司法拘留,重拳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
陈某的雇员叶某在运输树木的过程中,疏忽大意将所扛树木扔下砸伤他人,并至受害人死亡。受害人家属向该院起诉,要求陈某与叶某承担赔偿责任。该院瓮江法庭判决陈某与叶某承当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107128.56元。判决书生效后,叶某向受害人家属履行了2.7万元,陈某未履行分文。受害人申请执行后,该庭向陈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登门向陈某发放了执行传票,但陈某一直躲避执法干警,拒绝履行。
该案的社会反响大,影响大,在受害人家属申请执行伊始,该庭就将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随时了解陈某家中情况,时刻关注陈某动向。2014年元月22日下午,该庭干警获悉陈某将从外地回家过年,于是采取果断行动,将在回家途中的陈某带至法院,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并对其拒绝履行行为处以司法拘留。
对陈某的司法拘留打响了该庭2014年自审自执案件的第一枪,该庭干警表示将以更积极的态度、更高的热情、更强的力度投入到执行工作中,抓住春节前执行的有利时机,重拳出击,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保护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