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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不幸患疾病 经调解获医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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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4-04-01 16:06:05 打印 字号: | |
  彭女士到平江县某医院住院生小孩,不料小孩出生后不久因胎粪吸入引起呼吸困难,幸好转院及时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但也花去了医疗抢救费用一万八千多元,彭女士及小孩的父亲吴先生认为接生医院有过错,遂将平江县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月27日,该案经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由医院补偿13600元。

  2013年8月28日凌晨1时左右彭女士到平江县某医院处分娩小孩,当日17时许彭女士生下一女婴,出生后接产医生对女婴进行了相关检查,后来女婴出现呼吸不畅、面色发绀、唇周发紫的现象,医生遂对女婴的呼吸道污染物进行了吸出处理,后因病情严重女婴在医生的陪护下转入湖南省儿童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肺炎,用去医疗费一万八千多元。事后小孩的父母吴先生、彭女士认为接生医院有过错,多次找医院索赔均被拒绝,吴先生、彭女士遂将平江县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两万六千多元。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都不愿意主动让步,并且对损害事实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双方分歧很大。3月27日下午开庭前法官进行了调解,双方还是就因果关系存在争论,法庭遂及时进行了开庭,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双方对案件事实有了统一的认识,为下一步的调解打下基础,不过,医院表示要对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小孩患病是否有因果关系申请鉴定。开完庭后立即再次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进行了法律释明,并告知鉴定需要的时间长、费用高,会加重双方的诉累,得不偿失,经过这样的释明,原、被告均认识到搞鉴定、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对双方都没什么好处,都愿意接受调解,法官又围绕具体的赔偿数额耐心做双方的工作,直到下午六点多钟时,双方终于达成了由医院补偿原告13600元的协议(补偿款已全部兑现)。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连连称赞,称是法官的辛勤工作有效化解了他们的矛盾。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方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