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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院到平江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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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坚强  发布时间:2015-08-14 17:16:17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现场
  8月14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石峰一行到平江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就解决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该院召开业务交流会。平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以及各基层法庭部分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围绕民事案件审理中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等疑难复杂问题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探讨。市中院资深法官以剖析典型案例的方式对平江法院审判人员反映的民事审判实务中的具体问题作了深入分析解答,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性意见。

  通过这次交流学习活动,增进了工作的理解,解决了民事审判中的一些特殊法律适用难题,对部分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了共识,统一了上下级法院裁判尺度,共同推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