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湖南省法院第十三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在长沙开班。6月14日上午,省法院副院长杨翔给全省新招录的300余名预备法官讲授了颇具理论性的第一堂课:行政法治与行政诉讼的理念问题—基于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学员们收获颇丰。
课堂上,杨翔副院长一方面从权力控制、权利保障、司法审查方面讲述了我国行政诉讼的逻辑结构,并全面分析了三大诉讼法的逻辑差异,强调行政诉讼法具有公力救济及权力制约的显著特点。同时,也系统介绍了国家行政管理模式的基本演进过程,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行政权力边际的变更。在深刻分析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背景和社会背景的基础上,着重从立法宗旨的变化、司法审查范围扩大、立案登记、跨区域管辖、证据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该法的修改亮点之处,更有助于学员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
最后,关于法官的品格与责任,杨翔副院长赠予学员们巴拉克关于审判的看法:“审判不是一项工作,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只要进入法庭,我就深深意识到,当我审判时,我也在接受审判。”这也给全体预备法官们敲响了警钟,要时刻铭记法官肩上正义所赋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