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平江法院采取五举措狠抓八条禁酒令的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禁酒令下发后,该院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层负责人会和全体干警大会,使全院干警深刻领会省高院颁发禁酒令的精神,让每个干警做到内容清、要求明、入脑入心。同时向当地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内容,作出廉政公开承诺;将“禁酒的八条规定”制成警示牌和警示卡发放至全院干警。
二是加大责任担当力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凡中层负责人出现违反禁酒八条规定的,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对主管领导要进行问责;一般干警出现违反规定被查处的,对所在部门的正职要进行问责。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立案时发放“廉政跟踪监督卡”,聘请廉政监督员,组织力量不定期对餐饮、娱乐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把“禁酒的八条规定”当作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四是加大自查处罚力度。向全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网站和电话号码,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反“禁酒八条规定”的违纪案件。 抓好警示引导,把“禁酒八条规定”当作“紧箍咒”, 引导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警示干警要遵守《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
五是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凡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酒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其购买的费用由购买人负责;凡查出已列支报销的,其费用由审批人和财务人员负责。
该院通过这些举措,彻底杜绝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酒水行为的发生,使禁酒令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