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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治的礼赞,国运昌盛的典示
---记《民法总则》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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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超洋  发布时间:2017-03-20 17:12:01 打印 字号: | |

    民法总则盛世出,国民齐心智慧书。

    恰逢春日暖阳醒,法治进程再提速。

    近日,从新闻媒体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 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法律界的一大盛事,作为法律人自是激动万分,新华社全文播发了这部法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找来研读了。  

    《民法总则》的正式出台,意味着中国将正式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的编纂历来就是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夙愿,更是法律人共同的愿望。记得在我学生时代,法学院教授授课时,就提到中国暂无民法典,最不能忘记当时他那忧郁的表情与失落的眼神。华夏文明传承五千年,泱泱大国,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日,着实需要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来撑起我们法治中国的天空。今时《民法总则》颁布,正是大大加快了民事立法体系化的步伐和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这次《民法总则》的颁布,对某些民事法律规定进行了修改,充分体现了孟德斯鸠的这句名言,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民法是与民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之一,大小的交易买卖、公司经营等等,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要受其规范与制约。例如,这次的《民法总则》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为了更好的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诉讼时效方面也将一般时效期间变成了三年,且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规定为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保护个人信息以及鼓励见义勇为等等,诸多新闻媒体都有报道,在此不再赘述了。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我们最关切的是实务操作方面的问题,《民法总则》将自2017101日开始实施,我们法律人当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条文,领会民事立法精神,更当依其规定将其运用实施到位,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困惑及时反馈,这便是对《民法总则》制定者最好的鼓励,同时也是迎接民法典到来的最好姿态。

    民法典的科学化程度,无疑是衡量现代法治国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杆。希望我们的《民法总则》能够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得到补充与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彰显法治的力量。作为年轻的法律人我亦满心欢喜的等待着中国人民真正民法典的破茧之日到来。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