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常说:“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对于邻里间的纠纷,平江县人民法院历来注重调解,让当事人各方都能心平气和的解决好矛盾纠纷,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前两天本院又成功调解一起因一块钱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小明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王某系张某的未婚妻,两人同居生活并且王某已怀孕。因小明在张某家的小卖部买东西,王某认为小明少给了一块钱,两人发生口角并引起肢体冲突,随后王某发现自己流产。张某得知后带人去往小明家打了小明。两方均起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本院一审审理后,两份判决的赔偿数额相抵消,小明还要赔偿王某4000多元。小明家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在上诉期间,小明的父母离了婚,小明辍学,张某与王某也分手了,两败俱伤。
本院在得知这些消息后,不忍这一块钱的闹剧引发两个家庭以悲剧结尾,多次上门进行调解,劝诫两家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因一块钱的问题再三打官司而破坏了美好的家庭生活。最终,在本院法官的努力下,两家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小明家撤回上诉,王某也同意了减少赔偿数额,两家终握手言和。双方都表示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这一块钱引发的闹剧终于和平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