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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之日传噩耗 依法获赔抚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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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晨薇  发布时间:2017-10-19 08:05:39 打印 字号: | |
  2016年除夕日中午,70岁高龄的易老汉骑着摩托车在去亲友家吃团圆饭的途中,不幸与同村村民喻某所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医治无效死亡。

  本是一家开心团聚的日子,却传来如此噩耗,易老汉的老伴儿和儿女们怀着悲痛的心情在春节期间帮逝者操办了葬礼。葬礼过后,在与肇事者和承保肇事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老汉的家属于2017年4月以喻某及保险公司为被告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平江法院在受理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多次听取双方意见,发现原、被告之间争议最大的焦点在于易老汉赔偿标准的确定问题。原告方认为易老汉应当按照城镇居民人口标准计算损失,被告方刚认为易老汉的应当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人口标准计算损失。就双方争议的问题,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走访了易老汉生前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以及原告主张的易老汉生前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老汉多年前已经跟随儿子在城镇居住生活,邻居们对老汉也是非常熟悉。

  了解到该事实后,承办法官将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并召集原、被告当面沟通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屡次修改了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喻某及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原告方作出补偿。同时,两被告也向原告方表示了深切的慰问,取得了老汉家属的谅解。现该案两被告均已履行完毕。

  原告方虽痛失家人,但在法院的调解下,能尽快依法获得赔偿,老汉家属亦对法院表示了感谢。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