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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弟起诉姐夫赔巨款 执行兑现亲情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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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江南  发布时间:2017-10-31 09:36: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传唤贺某到庭,贺某交完最后一笔履行款3.5万元,执行人员下达了执行结案通知书。至此,被执行人贺某涉案51万余元的赔偿案件执行完毕。

  2011年,贺某牵头修建湖南省平江县与外省交界处的界牌,贺某请妻弟丰某到工地做工。丰某在施工中被石头砸伤头部,贺某送其医治花去18万余元。丰某的伤情被鉴定为二级伤残。2012年8月丰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由贺某赔偿丰某51万余元,减去已支付的18万余元,其余32万余元分别在2012年底至2015年底付清。到期后,贺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15年6月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贺某以修界牌是公益行为,靠群众损款及借贷作为资金来源,出事后已花费大量费用,实在再无力支付赔偿款。二年多来,执行人员多次到贺某家执行,指出人民法院生效文书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履行。况且该案是调解结案,已明确规定由贺某一人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人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被执行人系亲戚关系,被执行人更应从亲情关怀角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做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平江法院对被执行人贺某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房产、银行账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贺某的高消费。今年在政协换届中,贺某原作为政协代表的名单被取消,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和制约,贺某最终想尽办法,履行了全部赔偿款。

  当申请人丰某之子代为领取了最后一笔履行款时,不停地感激执行人员,并表示对以前被执行人的拖欠行为不计前嫌,亲戚关系将重归于好,亲情仍在。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