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帮人“了难”、疏通关系为幌子骗人钱财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5月,邓某的徒弟胡某等人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徒弟被抓,邓某和他的亲属心急如焚。2016年9月,邓某因做生意认识了黄某,并谈到了徒弟被抓还关押在看守所,很想保释出来的事情。黄某顿时起意想借机骗点钱来花。于是捏造自己当过兵,并谎称自己认识一个团长很有势力,可以帮忙找关系放人出来,邓某信以为真。黄某借机以疏通关系为由向邓某索要钱财,邓某多次通过微信转帐、现金的方式共计交给黄某21755元,黄某骗得这笔钱后用作私用和吃喝挥霍。事实上,因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的胡某等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人民币217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