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主义的最前沿,它是民事案件的审判场所,亦是各类经济、合同、婚姻纠纷的解决场所,同样也是矛盾纠纷的聚集地,安全风险等级高!然而,“安保问题”一直是影响法院事业发展的潜在隐患。
由于基层法庭人员一般只有四个干警外加一名辅警,且大部分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没有任何工作阅历,缺乏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再者一般基层法庭只有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没有X光机、寄存物柜子,安检空间很小,只能容纳一名被检人员,有时遇到旁听人员比较多的时候,只能将其挡在门外,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争吵。因为当事人携带的包裹只能打开查检,而且要将手伸进包裹着摸一摸,看一看,如果把包内东西全部倾倒出来,部分当事人很不情愿,不予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让辅警也很无奈。这样的后果有许多隐患,由于检查不够全面、仔细,对有蓄意报复的当事人很难从源头上有效的预防控制。。由于基层法庭面临的大多是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的人,所审的案件又以离婚、邻里矛盾纠纷的居多,一旦当事人的要求无法满足,往往将所有的不满情绪发泄在法官身上。基层法庭的辅警一方面要做好安保工作,一方面还要协助除审判工作以外的各项事务,导致人力难以集中。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很难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安定法庭下辖三个大镇,人口密度大,为加强安保,我庭采取了以下几大措施:一是受案送达时,摸清当事人的情绪,密切关注当事人的异常动向,发现有情绪激烈苗头的,先第一时间向法院上报,让法院调取人手以维护开庭;二是开庭前安检时,法庭干警配合辅警进行搜身,必须要求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入庭,旁听人员如没有身份证的不能进入旁听,这样做是因为开庭空间小,如发生突发事件,法庭干警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理;三是主动与辖区的安定派出所、安定司法所的负责人主动联系,明确法庭与派出所之间的警法联动安保机制,在开庭前,如发现有苗头的案件,也可向派出所要求警力支援;四是庭审结束后,有秩序的对双方进行疏散,如有激烈情绪的,先安抚当事人的情绪,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