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庭审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看到的电视、电影上的情节和画面,审判长和审判员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神情严肃,自带威严感,让人很自然的会对开庭的法官们产生一种敬畏的心理。原被告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坐在台下,控辩双方按照法律程序依次发表意见,因此,开庭审理案件一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内心深处,我一直认为法院庭审是庄严的、肃穆的。
对实习工作慢慢熟悉了之后,我便跟着庭里有经验的审判员参与了几起简单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实际操作的审判和我想象中确实大有不同,小时候看过的影视开庭情景在我心里烙下了太深的印象,让我误以为所有的开庭审案都是这样的,这主要还是源于我对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够了解。其实庭审中,很多简单的离婚、合同纠纷案子,出席开庭的往往只有几个当事人和审判员、书记员,从简审理也是最有效的一种审判方式,能够调解就优先调解,这就要看审判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驾驭能力了。
在庭审过程中,我通过旁听审判员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方式和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学到了很多实在有用的东西。如何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又符合人性化的审案,使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接受法院调解方案,这其中审判员就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实,很多案件中,原告并不是真正想和被告决裂,往往是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或者是存在没有弄清楚的事实,使当事人认为只有在法院的判决下,才会取得更加合理满意的结果,所以将被告告上了法庭。其实只要解开了缠绕在当事人双方心中的死结,一般案子就可以迎刃而解,这是我在几次旁听过程中获得的一些粗浅体会。
学法之路长漫漫,作为一名刚接触法律不久的新人来说,我还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才能在今后的实践中熟练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