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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口小孩无法上学 法院速审速裁解燃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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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浣莲  发布时间:2018-09-07 08:08:04 打印 字号: | |
  开学在即,学生们纷纷背着书包上学,然而小万却因为户籍不在平江县南江镇,入学受阻,小万的父母梁某和王某双双来到法庭求助。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梁某是广东人,王某是本地人,双方在2011年结婚,婚后生育了共同之子小万,小万自出生后一直跟随母亲梁某在广东生活,并且落户在广东。2013年梁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登记离婚,并协议约定共同之子小万由梁某抚养。2017年年底梁某与王某复婚,2018年1月,小万跟随父亲王某到平江县南江镇生活,2018年8月梁某与王某再次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复婚后未生育共同子女,对于小万的抚养问题双方并未重新协议。双方自行协商同意小万由父亲王某抚养,但是在变迁户口时,公安部门以没有法律依据拒绝接收小万落户,于是出现了前文出现的那一幕。

  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收下了原告梁某交来的诉状,办理了立案登记,在被告王某出具书面放弃答辩期的申请后,立即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事实,并为原、被告提出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小万由被告王某抚养,抚养费由王某承担,原告梁某有探望权。

  调解协议达成后,原、被告纷纷致谢,梁某表示“幸好法院帮我解决了这一困难,我急急忙忙从广东赶来,终于能松口气了,但愿这次小万能顺利就读……”

  后经了解,小万已经在南江镇中心小学入学,就读小学一年级。
来源:南江法庭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