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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化纠纷,两农民工欢喜返乡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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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佩  发布时间:2019-01-29 08:57:09 打印 字号: | |
  年关岁末,春节逼近,全年在外揽工干活的民工都渴望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但有些民工的讨薪之路堪比西天取经,往往需经九九八十一难。1月24日,平江法院就顺利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案件。原告文某、章某系江西籍民工,承揽了本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承建小区的部分泥工、木工等施工,完工后,被告单位支付了一部分工钱,但尚余9万余元未支付。经催讨无果后,文某、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立案受理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案情,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分两期向两原告支付工钱。

  审理过程中,两原告多次透露在这里打官司花销很大,除了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还有经济上的负担,因为家在异乡,需要歇旅馆,每晚住宿费就要100块,但该案自立案至调结前后仅仅用了4天时间,两原告拿到调解书后,安安心心地返回了家乡。

  该案的办理既体现了栗山法庭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烦难事的人文情怀,又体现了高效果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办案作风。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