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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采伐、出售百年古树“三尖杉”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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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9-04-25 09:21:5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采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男子许某偷采并出售两棵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三尖杉,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许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国家重点植物采伐证和运输许可证的情况先,在平江县山区采伐了一棵胸径为1.45米的三尖杉,并以1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长沙人戴某。2015年上半年,许某又以14万元(实际支付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一棵胸径为1.1米的三尖杉给戴某。2016年12月13日,长沙市森林公安局在戴某家中查获上述两棵大树,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所鉴定,许某出售的两棵大树均为三尖杉,树龄分别在185±10年、160±10年,两棵树均为古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和非法出售珍贵树木两棵,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许某的刑事责任。许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