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及时兑现了赔偿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受害者的妻子曾某这样说道。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裁判之后文书未生效之前,受害者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8月16日,邱某驾驶货车将欧阳某某撞伤。该案件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22000元,邱某还应赔偿686953.22元。在文书送达当事人之后的第十天,欧阳某某死亡,其家属认为邱某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扬言要组织村民抬尸到邱某家中闹事,而邱某则认为欧阳某某已死亡,就不应该再出后段医疗费以及残疾器具辅助费以及护理费,躲避欧阳某某的家属并要求上诉,双方矛盾激化。
法官了解后,首先安抚了死者家属的情绪,同时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兑现履行款。此后,法官又对邱某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还故意躲避起来的行为进行了释法教育,通过训诫后邱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法官要求双方代理人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此案不引发社会问题。在依法对损失进行核减后,法官发现按死亡标准计算邱某赔偿款已全部赔偿完毕,鉴于被害人家属现无钱安葬欧阳某某,为解决其家属的燃眉之急,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同意由邱某向欧阳某某直系亲属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除已赔偿了之外的,其家属也同意放弃向邱某主张其他权利,相互理解双方的难处,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还帮助受害者的家属解决了燃眉之急,让赔偿款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