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一时的冲动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为自己此前的行为道歉,希望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法院执行干警的谅解。”一名教师在被拘留后向承办执行案件的法官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往下看。
2011年至2020年期间,陈某、单某夫妻两人经营一家猪饲料店,两人为方便当地的养殖户,只要养殖户打电话就会将饲料送上门,同时会让养殖户在账本上签字。2019年陈某夫妇与当地养殖户开始清算所欠猪饲料钱,经过算账养殖户分别出具欠条。四养殖户没有将所欠饲料钱还给陈某夫妻。
2020年7月因所欠数额较多,为缓解经济压力,陈某夫妻将四户尚欠猪饲料钱的养殖户告上法庭,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四养殖户支付饲料钱。法院判决生效后,四养殖户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10月陈某夫妇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四人均以经济水平有限为由拒不履行,且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根据四人的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其中三人进行拘留,其中包括一名教师。在拘留过程中,该教师抗拒执行并将干警踢伤。法院随即将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向教育局出具了司法建议书。
经过公安机关的批评教育,该教师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向执行干警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了执行干警的谅解。最终该教师积极履行义务,与陈某夫妇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