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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晒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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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高峰  发布时间:2021-01-06 08:54:43 打印 字号: | |

(法庭三楼小露台)

冬至一过,昼短日长,法庭三楼露台的菊花却越开越温暖。我随手拍了几张发微信朋友圈,却引来众多圈友围观。“讨伐”的是体制外的朋友,说我“不务正业,玩物丧志”;“艳羡”的是体制内的朋友,约我品酒煮茶,共赏黄花。

我心里忐忑——身在司法保障最后防线的最前沿阵地,面对“舆论传播、掐头去尾”的外部炒作与“案多人少、终身负责”的内部实况,我既害怕让体制外的朋友扣上无所事事的清闲帽子,又怕体制内的朋友们由妒生恨、口诛笔伐。无奈之下,删除朋友圈、设置三天可见——虽一气呵成,仍心有余悸。

转念想想,法庭养花是否合适?我自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基层法庭一般位于乡镇,特别是在平江这个县城,乡镇离县城都比较远,经济也不发达,年轻人喜爱的娱乐活动设施基本上少之又少。工作之余,从网上买点花花草草,随便哪个菜园子挖些土,农家肥拌着,栽种花草、把纷纷杂杂的民事纠纷栽进花盆里。春有月季,夏有绣球,秋有黄菊,冬有雪梅,看着就心里舒坦。偶有朋友来访或检查,露台搬一盆,拾掇拾掇,摆上案台,改善一下沉闷气氛——生机盎然,宾主皆欢。

花开晒圈有无必要?翻翻朋友圈,联系人五百多位——除却亲人、朋友,其他人只能用体制内与体制外来区分。花儿开得越精神,内心的虚荣感就越强,就越想分享,而得别人艳羡。然而人心难料、世事繁杂。有人真心看到花草的生气、看到养花人的心意,也有人捏造些猫腻、作为恶意攻击的谈资。

大概仅此而已吧?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