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工程现场勘察种植大棚情况)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七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催讨工程款多年未果的七家承建公司终于缓了一口气。
原来,被告平江县某城投公司在平江县伍市镇发展无土栽培农业种植项目。2013年至2018年,该公司将部分无土栽培农业棚采用承包人交纳保证金、带资施工、统一结算的承包方式承包给了七家原告公司承建。2019年,被告公司资金链断裂,原告七家公司面临着工程款无法结算和兑付的严峻情形。2019年至2021年间,七家公司多次找被告公司催讨工程款无果,转而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党委政府联合平江法院等司法机关成立了专门小组,并将该七案原告引导至平江法院起诉。
平江法院甄别该七案为四类案件后,高度关注、迅速行动。案件办理前段,确定由审委会委员林雄文为承办法官,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为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矛盾、避免产生群体性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农业大棚实地勘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公开征求意见,并与专业技术人员请教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工程验收、结算等方面的知识。
案件办理中段,平江法院全程参与鉴定现场勘察,并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施工现场,就当事人举证的种植大棚、设施设备一一确认。鼓励双方当事人充分发挥意见,探究当事人诉求,确定双方调解意向及被告的履行能力。
目前,该七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平江法院在落实院领导办难案、要案的基础上,仍会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