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麻烦你看看我们的钱到账没有,到账之后请将我公司的账户解除冻结,我们还要做生意呢!”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负责人焦急的打电话问执行法官。
申请执行人徐某的家属姚某于2020年11月应聘到平江县某劳务公司从事消防安全工程工作。今年1月,姚某因突发疾病病故,申请执行人徐某就某劳务公司未与姚某签订劳务合同、未为姚某缴纳社会保险而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需向徐某支付姚某生前双倍工资1万余元。但被执行人以已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由一直拖延不付,徐某遂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次来到法院时,徐某跟执行法官说:“我丈夫姚某是我们家的顶梁柱,我们家现在生活十分困难,希望法院帮帮我们,讨回我丈夫的工资。”听闻此言,执行法官暗下决心一定要将这笔钱执行到位。
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仍然未按执行通知书内容全部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和网络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同时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筹集资金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来以为会拖很久才能追回我丈夫的工资,没想到一个多月就一分不少地拿到了,太感谢法官了!”平江法院的接待室里,徐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