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讨得十年的抚养费,我总算不用一个人受苦受累了。”欧某的母亲方某哭着说道。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调解并一次性支付了原告十年抚养费。
方某和欧某原系夫妻,两人在2012年12月5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约定:“共同之女欧小某由方某抚养,欧某每月支付抚养教育费1000元直至成年”。协议签订后,欧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方某无奈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欧某表示愿意支付欧小某的抚养费,但自身经济压力较大,双方就抚养费问题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目前,欧某已再婚并有两个小孩要抚养。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欧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0000元,其余抚养费欧小某的监护人方某自愿放弃。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每个孩子都是爱情的结晶,夫妻离婚后,虽然夫妻关系终结,但对于孩子的责任和爱不应当随之消逝,破裂的婚姻本来就给孩子带来了无可替代的伤害。因此,在离婚后,双方应当用更多的责任和爱来对待孩子,让孩子在有爱的环境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