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组织调解,我一定信守承诺履行案件,也绝不会再失信而影响子女了。”在执行和解签字时,刘某对法官说道。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刘某与陈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十级伤残,后经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应当赔偿陈某四万余元。因刘某未履行法院判决,陈某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刘某家庭困难,陈某履行部分案件。刘某表示,希望可以分期付款,每月支付部分案件,但陈某最终没有同意。由于刘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陈某发现刘某人身下落,希望法院能够上门执行。在得到陈某的反馈之后,平江县人民法院干警赶到刘某家,由于刘某妻子残疾需要刘某照顾,法院干警向刘某传票传唤其到庭。刘某到庭后表示,发生交通事故都是不愿看到的,希望对方原谅,在赔偿款上能够减少部分。法官找到陈某,并告知其刘某愿意履行以及希望减免和分期。陈某表示,刘某多年来履行案款太少,而且没有诚意,如果要减免部分案款就要一次性支付。刘某表示,一方面妻子残疾需要照顾,另一方面子女读书需要支付学费,全家经济来源就自己靠自己一个人,一下子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承办法官随即向刘某释明法律,子女目前就读大学,将来有机会可以考入机关事业单位,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入失信名单,将会影响子女入职,希望刘某能够慎重考虑。经过法官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减免部分案款并且分期履行。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特别重视民生案件执行,每年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收获了群众一片叫好声,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