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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两杯驾车上路,男子危险驾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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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珊珊  发布时间:2022-07-20 11:52:26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江某醉酒驾车并与车辆相撞,致一起交通事故发生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7月24日,江某和朋友在一饭店吃饭,其间喝了二两左右的白酒。饭后,江某驾驶小型轿车从该饭店出发,沿乡道行驶,当行驶至地段时,撞上对向小型轿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协商未果后,江某驾车离开现场。交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处警,并电话通知江某到现场配合调查。江某接电话后到现场投案,当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随后被民警带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鉴定,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00.3mg/100ml。经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江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