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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惯犯屡教不改,偷车多台又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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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莹  发布时间:2022-10-12 14:43: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陈某曾六次因为盗窃被收容劳动教养或判处刑罚,然多次的改造并没有使其真正改过自新。2022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平江县境内以扯线后搭线接通电源的方式六次盗窃他人两轮电动摩托车共计六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