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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减轻诉累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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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峰、江娆宇  发布时间:2023-06-20 11:47: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动的方式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从源头成功化解纠纷。

2023年4月1日,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某与毛某发生交通碰撞,因毛某操作不当追尾了李某,导致两车损坏的后果。李某车辆维修费用由承保毛某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但出租汽车公司停运损失费用,保险公司未进行赔偿,出租汽车公司欲起诉毛某。毛某表示自己车辆已进行承包,发生交通事故不应由本人承担,因此在调解初始时不愿支付损失费用。经法院法官和特约调解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确实均有调解意愿且双方调解基础较好、调解距离不大,法官和特约调解员遂一方面向双方释明后续如若进入诉讼程序,需依法进行的流程和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宽慰双方情绪相互体谅。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结案。

纠纷化解时间点越靠前,难度越小、司法成本越低、解纷效率越高。近年来,平江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诉调对接平台,把非诉解纷机制前置,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独特作用,增加调解工作的合力。2023年至今共调解案件160余件,切实为人民群众减轻诉累。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