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梅仙镇东皋村开展了一场巡回法庭审理活动,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失火罪案件。
2022年9月6日上午10时,蔡某等人从湘潭将其长辈胡某的骨灰运回平江县梅仙镇东皋村进行安葬,并在坟前点燃了鞭炮、香烛、纸钱等祭祀物品。当日11时,祭祀活动结束,李某某提出由其负责看火。在火纸又燃烧半小时后,李某某对火纸堆进行了浇水,随后下山。当日12时50分,梅仙镇东皋村发生山火。经鉴定,起火原因为胡某坟前余烬阴燃,引发山火,过火面积52余公顷。
考虑被告人李某某身患重病行动不便这一特殊情况,且为了更好的起到森林防火的教育警示作用,平江法院特意将审判地点设置在东皋村的村部,并邀请当地村民旁听。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了两被告人的意见,并多次向两被告人及旁听村民释明火灾发生的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被告人蔡某、李某某均当庭表示对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官又与当地村委会干部及旁听村民就森林防火进行交流,进一步筑牢众人火灾风险防范意识。此次庭审,充分发挥了巡回法庭阳光审判的特点,提升了审判公信力,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