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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牛相撞,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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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丹丹  发布时间:2023-10-10 10:30:30 打印 字号: | |

乡野田间,牛羊漫步,看起来好不惬意。但饲养者切不可放任不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很有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的牲畜与摩托车相撞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4月13日,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虹桥镇路段时,突然一头牛冲出,李某躲闪不及,牛车相撞。李某受伤后联系了村委会,村委会通知牛主人胡某到场,胡某称是李某撞了他的牛,导致牛鼻子流血。李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胡某对李某受伤不理会,李某诉至法院。

多轮调解未果后,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依法认定李某自负45%责任,胡某承担55%责任,即81949.6元。后被告胡某不服提起上诉。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再次申请一审法院调解,经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双方同意和解,由胡某赔偿李某60000元。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若对同一损害有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责任,但若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因此,饲养动物人要慎重放养,尤其对一些难以控制的动物,更是应当加强谨慎注意义务,避免饲养的动物惹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害。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