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麻烦你们了!解决了我俩挂在心上的头件大事!”这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向法官连声道谢!原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善意的执行方式,促成执行和解,妥善处理了一起执行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和李某原为好友,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冲突升级,最终造成张某受伤及其财产受损的后果。此案经法院判决后,李某应赔偿张某损失4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平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阅卷以及与双方当事人面谈后,了解到当事人系多年旧友,双方都后悔事态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也都希望尽快结案了事。至此,法官明确了此案以促成执行和解为主,采取强制措施为辅的办案思路。经与双方当事人反复释明生效判决书、强制执行措施、相关法律规定,又联系双方共同好友参与调和,最终,张某同意放弃部分款项,李某当即支付应付赔偿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身轻松地走出了法院大门。
今后,平江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执行司法理念,依据个案采取不同的执行思路,促成案件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