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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竟成冤对头,交财交心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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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振球  发布时间:2023-11-07 08:5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钟某请求判决被告余某偿还欠款七万余元,而时至庭审被告余某仍迟迟不肯露面,钟某诉求险遭碰壁。该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经法庭调查,原来钟某与余某系邻里关系,二人素来交好。二人商议开展合作装修工程,钟某多次向余某转账却不见工程进展,遂心生怀疑。果然,余某反复推脱,拒绝还款,钟某欠款恐不翼而飞。于是钟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余某虽拒绝参加庭审,人民法庭仍适用缺席审判判决余某偿还钟某钱款本金五万余元,维护了公平正义。

法官寄语:俗言“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越是和睦可亲的邻里、亲朋关系,对经济交往更应谨慎对待,倘若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更应勇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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