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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起纠纷 巡回法庭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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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博文  发布时间:2023-11-22 09:16: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将巡回审判开进了居民家门口。平江县梅仙镇某物业公司因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平江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该批案件虽然标的较小,但涉及人员多,业主情绪较大,若简单裁判,只会激化双方矛盾,于是决定将法庭移至小区,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审理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并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  

小区前坪,阳光明媚,周围挤满了不少围观群众。2022年7月1日,我们受业主委员会聘请,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于 2022年7月22日签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服务委托期限自 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约定电梯房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0.8元收费,楼梯房按每月每平方0.4元收费。2023年4月18日,对全体业主发布《物业费催缴公告》,于 2023 年7月20日向发布《律师函》。我们已经按照合同依约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少部分业主并未依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向审判长和群众陈述着诉请。面对物业公司的起诉,部分业主也表达了自己的苦衷,“小区的安保需要加强,我新买的一辆摩托车就在家门口被偷了。”“一到周末就有周围的儿童到小区玩耍电梯,给予我们居民造成困扰”“我之前在小区摔跤的事,物业到现在还没给我们处理。”法官耐心听着业主们诉说自己的不缴物业费的缘由。然后一一向大家解释,舒缓大家心中的不满情绪。在庭审中,法官进一步释明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小区居民均具有约束力,大家应当按期缴纳物业费,小区每年都会召开业主大会,大家对小区管理有什么好的建议或者可以在会上反映。庭审结束后,不少群众表示:“原来缴纳物业费和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别有这么大,除了物业公司,我们小区还有一个业主委员会的存在,在小区管理服务中我们居民的自治权利大得很。这真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

下一步,平江法院将重点围绕物业纠纷等案件,结合当前“群英断是非”的工作方法,以“巡回审判”为抓手,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法庭搬至居民家门口,提升群众获得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