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村民彭某在抖音平台散布村干部李某贪污的消息,导致李某名誉受到损害,故李某将彭某起诉至法院。
村民彭某认为村干部李某可能存在侵吞、截留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遂于2022年向本县纪委监委、省委巡视组等监察部门就进行信访举报。经纪委部门核查,2021年初李某在尚未确定该村种粮大户的承包面积时,向上级申报了种植面积,而最终种植的面积并未达到奖励资金要求,导致村级向各种粮大户发放了补贴,目前剩余的壹万余元补贴在村账上,故纪委部门对李某进行了诫勉处理。2023年4月,彭某在纪委部门查清事实后,仍在抖音平台发布李某贪污国家农业资金等不实信息。李某认为彭某的行为损害其名誉,遂在公证处对将上述抖音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彭某在其抖音账号中连续七日为李某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判令彭某赔偿李某1000元公证费。
法官寄语:公民有控告、检举的权利,村民可就村内事务、村干部履职行为等方面向有关部门举报,但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的群体散布关于不当言论的行为,一旦构成侵权,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信息的不对称、村务公开欠透明、对法律政策理解不透彻等多种原因,也可能导致村民反映的部分问题失实,这是人之常情。村干部在行使职务时其身份等同于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也必然要伴随且需忍受民众的监督和批评,应对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应持容忍态度,主动解释说明,公开村务信息,及时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