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21年年底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胡某冒用堂姐男友的微信与堂姐聊天,并不时在该微信朋友圈发送照片,冒充堂姐的男友虚构自己患病需要治疗为由找堂姐索要财物,且通过网上的代打电话服务找到他人冒充男友的小姨哄骗被害人,被害人先后向被告人胡某及其指定账户转账19万余元,将钱款用于个人开支。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胡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违法所得应退赔给被害人。结合被告人胡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