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瓮江法庭通过释法明理在诉前指导化解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案件。
日前,村民王某愤懑地走进法庭,向法官诉说着自己七旬母亲在前段时间被邻居家饲养的狗咬伤,光是注射疫苗自掏腰包花费近两千元,且不论母亲遭受的惊吓和疼痛。狗咬人事情发生后,邻居却不愿支付医药费用,周围其他村民从中调和也无用,为此,王某来到法庭咨询法官要如何处理。
法官耐心聆听王某倾诉,在查看医疗费相关证据材料后,本着处理邻里关系“调解优先”的原则,询问事情原委,考虑到案件金额小,但当事人由此花费的时间精力等诉讼成本却不低,在耐心向当事人罗列了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外,又分析利弊,建议回去后多沟通、调解。事后又联系了当地村委多做调解工作。有了法庭的调解指导工作,集合村民群众的力量,当晚邻居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带着医药费真诚地向王某母亲赔礼道歉。“法官,通过向您咨询,我们回去之后和对方协商好了,对方把医药费送给了我们,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也不准备起诉他了!感谢您!”王某向法庭工作微信发来这么一段话。至此,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在诉前以“零成本”圆满解决。
本案的处理是平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实体现,将诉前调解延伸至基层一线,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