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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与无牌摩托车“意外相遇”,法院查明雇佣关系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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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泽翔  发布时间:2024-05-22 10:21: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栗山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事故一方为外卖小哥,另一方为无牌摩托车手。

那是一个悠闲的午后,但平江县伍市镇老菜市附近却上演了一场“摩托车大战”。主角是外卖员钟某和驾驶无号牌摩托的赵某。钟某刚起步潇洒左转,便和直行的赵某“意外相遇”。这下可好,两辆摩托车来了个“亲密接触”,赵某摔了个七荤八素,摩托车也受“轻伤”。交警同志一看,钟某违规左转主责,赵某驾驶无牌车辆次责。

赵某一痊愈,便一纸诉状将钟某及其老板方某告上了法庭,方某表示“我也只是个打工的”,经深入查明,了解到原来真正的“幕后大佬是平江县某物流公司,方某为物流公司员工,雇请钟某送外卖纯属职务行为。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刚开始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只能不断去做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多多谅解,从而大幅度减轻对立情绪。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平江县某物流公司赔偿赵某13,000元,由钟某赔偿赵某1,000元,赵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栗山法庭也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强化司法职能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法庭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性,不仅追求公正裁判,更致力于通过高效调解机制,促进当事人间的和谐解决纷争,确保每一件交通事故案件都能成为修复社会关系、增进民众福祉的实践范例。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