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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兑现化纠纷 握手言和喜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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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心  发布时间:2024-05-23 09:40:15 打印 字号: | |

“法官,今天真的太感谢你了!为了我们的案件做了这么多调解工作,现在事情解决了,我可以放心出去旅游了!”李某在离开法庭时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原来,李某去年新家装修,在平江某商行订购了木门和铝合金门,收货后发现安装门的品牌与合同约定的品牌不一致,于是诉至法院,以该商行未按合同规定的品牌提供货物,属于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要求该商行以货品价格的三倍予以赔偿。

在庭审中,该商行负责人答辩称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向总部进行采购,品牌不一样的原因是因为李某订购的产品是总部委托下属公司进行加工生产,质量并不差于总公司生产的产品。所以品牌不一样。并提起反诉,要求将李某支付未付的3000元货品尾款。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找到化解矛盾的关键点:必须将两人的诉求结合一起来处理。她一边向李某释法明理,一边向商行负责人阐述“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调解方案,巧妙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情绪。最终以商行向李某支付违约金,李某向商行支付货品尾款同时进行的方案顺利将此案调解,并当庭兑现款项。

调解结束后,李某和商行负责人纷纷表示,这件小事闹上法院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现在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化解我们之间的纠纷,这样的结果很满意。双方在法庭里握手言和,李某及其家属还表示日后有熟人的生意还会继续介绍给商行并互加微信。李某及商行负责人纷纷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平江县人民法院汉昌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案件办理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价值追求紧密结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正、效率的追求,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