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希望你们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遇事多沟通、少争吵,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执行案件中向当事人作出提示。
这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平江法院结合“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工作的需要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旨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4月,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合,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准予离婚,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双方共同之子小李由其父李某抚养,王某每年需向李某支付抚养费人民币9039元。2024年4月,由于王某未向李某支付小李的抚养费,李某向平江法院申请执行。
“我已经把钱都转给了我儿子,他的学费一万五我出了五千,其他杂费四五千,每月生活费都有1500元左右,这些钱都是我出的,我不可能再出抚养费给李某了,我也没有这个能力给了。“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王某这样说。
经查,王某提供的书面证言、转账证明等证据多达20余页,确实充分证明其为小李所支付的费用已超过法院判决的每年应履行的抚养费9039元。且小李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十五周岁,能够对抚养费用的支付与否作出清晰的判断,其认可王某已经履行抚养义务,足以证明王某支付抚养费给小李的事实,本案不应继续强制执行,遂驳回李某的执行申请。
在此次案件中,执行干警敏锐的注意到小李已被确诊为抑郁症,应当对其身心健康发展予以重视。为此,特向李某、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提示双方要妥善处理好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更应当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