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半日调解三案 速绘乡村“新枫景”
分享到:
作者:邓颖  发布时间:2024-06-18 08:30: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栗山法庭在半天时间内成功调解三案,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小小法庭是如何释放大大能量?

案一: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B公司对欠付金额存在异议,主审法官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对送货单、对账单、付款记录、还款协议等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仔细核对,最终,得出双方均无异议的结算金额。随即,双方对欠付金额进行了分期付款约定,此案圆满调处。

案二: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就欠付报酬的付款期限和违约金计算标准双方分歧较大。甲公司要求按合同约定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要求甲公司就欠付报酬50余万元在半年内清偿,乙公司表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其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需要两年才能付清欠款。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原告的主张在有相应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较大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另一方面向原告解释:被告目前作为他案申请执行人有望短期内进账大笔资金,其眼下资金周转困难属实,但财务状况好转也是可以预见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低违约金、一年半内还清欠付款项的调解协议。

案三:原告张某和被告江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案案情简单,但双方心里都有点不痛快,才引发本次诉讼。原告认为出借5万元给被告,当时承诺的借半年,现在都5年有余,被告仍迟迟未还;被告表示除了这5万元,因投资失败,其还欠款近百万元,现在他和家人每月收入80%都用于还账,对原告此笔借款他作出了安排,但眼下确实有心无力。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以及因为缺乏沟通而产生本案纠纷,主审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把话说开,放下了心里的疙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签完调解协议后,两人握手言和,边笑边聊一起走出了法庭大门。

人民法庭是便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前线,是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平江法院栗山法庭始终坚持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以过硬的司法作风维护公平正义,以温暖的司法理念服务人民群众。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