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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不还款,纳入失信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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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晶晶  发布时间:2024-06-26 15:27:47 打印 字号: | |

法官,如果他们都撤诉了,我应该就不是黑名单了,也可以坐高铁了吧?”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申请人成功追回欠款三万元。

据悉,许某和苏某因做生意而相识,苏某因资金周转需要,找许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可是某未按借条协议约定向某支付欠款许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后,苏某仍不履行义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先对被执行人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紧接着对其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予以冻结,并向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要求某立即还款。然而某每次都满口答应,一直未还款,案件久久未能履行。于是,执行干警将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被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后,发现自己不能乘坐高铁了,急忙联系法院履行义务,请求解除强制措施。待某将欠款支付完毕,法院遂将其强制措施全部解除。至此,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手段,这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官提示:失信人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该名单的个人或企业将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本案中,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普通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并面临不得购买不动产、子女可能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等后果。

一旦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后果严重,不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当前运营,还可能对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当珍惜个人信用,避免任何形式的失信行为。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