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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失联出走国外,判决离婚维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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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佳杨  发布时间:2024-07-22 11:37: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相识相逢又相爱,但江某数次离家失联的行为,让李某无奈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案情介绍:李某与江某于2015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不久后便开始同居生活,于2017年10月3日生育共同之子,2021年7月5日登记结婚。小孩四个月的时候李某一直带着小孩住在江某家中,之后因江某出国务工,李某便带小孩回娘家居住,两年半后江某回国,小孩被送至幼儿园上学。半年后江某再次无故出走,不与李某联系,李某遂于2022年10月再次带小孩回娘家生活,两人自此分居至今。2023年12月26日,双方曾在微信中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后因江某再次失联终未能办成离婚手续。李某认为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请求平江县人民法院准予离婚。

平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自小孩出生以后便长期异地生活,小孩基本由李某抚养,江某未能承担起做父亲和丈夫的家庭责任,并且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可说明其对两人的婚姻关系持放任态度,以上足以认定两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准予离婚。

法官寄语:家庭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我们要推进家庭建设,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培育家庭和睦的良好氛围,强调夫妻双方家庭责任的分担与权益的分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庭。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