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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瑕疵不愿付款,法院调解事了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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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岳婷  发布时间:2024-08-02 11:51: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方某与李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李某将在平江县某小区房屋的厨具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包给方某,方某依约完成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余下90000元的装修款一直未支付给方某,方某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支付剩余款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件,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李某迟迟未付完全款是因为方某的装修存在部分瑕疵,双方矛盾较小,有一定的调解空间。法官随即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并邀请双方现场调解,法官耐心释法,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并向被告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某同意少收取部分瑕疵装修款,李某也同意尽快履行欠款,达成了调解协议。

平江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理念,不断拓展化解纠纷新路子,着重从源头化解纠纷,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法院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