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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促调显威力,拖欠货款终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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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岳婷  发布时间:2024-08-27 09:53: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采取以保促调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吴某长期从周某处进货某品牌洗发水,2022年底吴某因资金临时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向周某出具货款欠条一份,约定30万元分10期支付完毕,每月支付周某3万元,但吴某在支付6万元后再未支付,周某多次向其催讨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周某得知吴某在长沙有一房子,银行账户有数十万存款,担心吴某进行财产转移,于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接到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材料开展审核,经审核认为周某的申请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第一时间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吴某在财产被查封冻结后不久,主动联系法院,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最终,吴某也意识到自己拖欠货款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仅给原告带来了困难,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当即同意了到法庭就案件进行调解。很快,周某与吴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就剩余货款进行分期付款,吴某也承诺一定会尽快支付。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以保促调”的方式,得以高效化解。

“以保促调”纠纷化解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债务人在执行程序前转移财产,多管齐下力促双方主动和解履行,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了纠纷实质性化解。平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立审执对接,加大诉前、诉中的保全力度,同时以保全措施的实施,促进双方当事人早日达成调解,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