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了还款协议,有效提升了纠纷化解速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张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200000元。后李某经催讨未及时还款,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法院调解员收到该案材料后,立即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还钱,只是目前资金周转不灵,一时无力偿还欠款。调解员对李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并及时将李某的还款方案拿去与张某沟通。最终,调解员在短短十日内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为双方出具了具备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
相对于繁琐的诉讼程序,诉前调解程序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能够在短时间内召集双方面对面沟通,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和谐关系。同时,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出具的正式调解书,与判决书同样具备强制执行力,可以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平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