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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同行守碧水,增殖放流护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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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佩  发布时间:2024-10-18 16:54:33 打印 字号: | |

10月18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在平江县瓮江镇江口电站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司法举措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共向水域投放了各类鱼苗531万尾,为这片水域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在这项活动中,3名曾进行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亲身参与,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共同为水域生态的恢复贡献了一份力量。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司法在惩治犯罪方面的法律效果,更向广大群众发出了强烈警示:非法捕捞水产品将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

增殖放流作为环境修复的重要司法手段,既不仅有助于修复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更是实现长江流域生机永续、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力保障。

平江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修复,守护绿水青山,同时与检察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联动,构建环境保护协同治理新格局,携手建设美丽平江。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