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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不用愁,当庭调解解“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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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港坤  发布时间:2024-11-11 17:09: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2022年至2024年间,原告江某在被告许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装模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实际产生劳务费用3万余元,江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件并不复杂,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立即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庭沟通,希望以调解的方式尽快化解纠纷。调解当日,许某起初称自己资金不足,目前无法支付劳务费用。法官在调查事实后,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向许某释明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认定,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江某实际提供了劳务,并有欠条作为合法依据,其应当支付对应的劳务报酬;另一方面考虑到许某目前确实支付能力不足,提出了分期支付的方案。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的方式解决。

平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推进司法调解工作,让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切实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利益。


 
来源:院办
责任编辑:院办